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做什么的
1.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工作机构的办事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
2.依法按期主持县、乡人代会代表的换届选举,按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会议期间组织人民代表或全体委员行使好《地方组织法》赋予的各项权力,努力把会议开好,提高会议质量。
3.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主要监督“府两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4.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视察活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主任会办请有关部门参加。落实解决措施。
5.联系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片负责检查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人民代表活动暂行办法》的实施。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对错误严重的有关人员可提出弹劾或罢免意见。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
6.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都必须按法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行使权力。集体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意见。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7.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法律程序严格做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
8.主持讨论决定本县范围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一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