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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委具体是做什么的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编制共128人。

  工委机关内设1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建督查室、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统战部(武装部)、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直属单位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分别是:省直工会、省直党校。

  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省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省委报告。

  (五)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省委有关部门抓好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政工师职称评定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领导省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省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离退休干部和老龄等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字:河北省工委,工委职能,机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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