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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福州仓山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7月11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应聘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书记员若干名,男女不限。

  (三)岗位要求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应具备相应水准的计算机*作能力;

  (4)配偶、父母未在仓山区辖区内担任律师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石边路3号/临江街道海关巷8号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面试、政审、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即日起至7月30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个人简历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经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安排面试及计算机专业技能(或体能)测试,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笔试、面试与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安排政审,并通知其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进行体检。

  (四)聘用

  综合面试、笔试、计算机专业技能(或体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表现优秀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1.相关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聘用后应服从仓山法院岗位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591-88265398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小鲍

  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仓山区金山街道石边路3号)政治部

  说明:本信息源自官网,具体精确内容以事业单位招录单位为准,如有变更,请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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