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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宣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627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根据医院宣传工作发展需要,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服务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宣传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具体条件:

1.专业、学历及资质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类专业,需获得学士学位。

2.年龄:40周岁以内,即1985625日以后出生。

3.性别要求:不限。

4.工作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新媒体运营能力,能熟练掌握视频拍摄、剪辑、制作。有办公文秘、电视台、报社、新媒体等岗位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省级及以上官媒发表过文章或作品的优先。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627-73日,8:00-12:00,14:30-17:30

3.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4A05

4.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3)近期2寸免冠彩照2;

(4)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证明和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复印件;

(5)《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报名时签订;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

1.由医院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党政办组成资格审查组,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年龄等方面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审查合格者予以报名登记,不合格不予报名。

3.报考人数与招考名额之比须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笔试成绩70分以上者,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与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

5.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6.录取综合成绩合成。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顺延替补综合成绩第二名人员,替补一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详版征信无逾期记录。

2.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考察合格者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聘用待遇

根据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889082

五、招聘考试服务

咨询电话:07352290101

六、招聘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事项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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