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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沙依巴克区财政局(国资办)建立兼职外部董事库招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10月13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沙依巴克区建立兼职外部董事库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

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沙依巴克区国资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工

作,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

董事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央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规定》《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

事选聘和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

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沙依巴克区国资监

管企业实际情况,现对外公开招聘兼职外部董事。

一、招聘原则

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坚持事业为上、

以事择人,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坚持组织认可、出资

人认可、业内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

持依规依纪依法。

二、任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能够坚定不移的维

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守和

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

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

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

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

太0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

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

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

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

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人选来源

(一)报名参加外部董事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能够坚定不移的维

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守和

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

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

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

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

太0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

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

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

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

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人选来源

(一)报名参加外部董事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监管企业中退休或到龄免职未退休的领导人员或经营管

理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中央企业驻疆单位(含金融企业)离退休的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

3.鸟鲁木齐市及各区县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曾分管或从事

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4.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5.中介机构中的行业领军人才。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近三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

5.存在其他不良反映或举报情形,经核查属实且影响聘任的。

(三)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1.本人曾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2年内曾在拟

任职企业或者所属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者所属

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拟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能够坚定不移的维

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守和

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

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

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

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

太0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

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

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

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

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人选来源

(一)报名参加外部董事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监管企业中退休或到龄免职未退休的领导人员或经营管

理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中央企业驻疆单位(含金融企业)离退休的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

3.鸟鲁木齐市及各区县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曾分管或从事

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4.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5.中介机构中的行业领军人才。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近三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

5.存在其他不良反映或举报情形,经核查属实且影响聘任的。

(三)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1.本人曾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2年内曾在拟

任职企业或者所属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者所属

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拟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4.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近2年内与

拟任职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投资关系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拟任职企业及其投

资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票)的。

6.其他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外部董

事独立性、公正性、与拟任职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利

益关联的情形,以及其他经区财政局(国资办)认定可能影响外

部董事公正履职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由区财政局(国资办)

最终解释并决定是否回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沙依巴克区财政局

(国资办)成立以魏娇同志为组长、董衍同志为副组长、区财政

局(国资办)干部为组员的外部董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国资科,负责本次国资建立

外部董事库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选聘程序及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0月11日-10月15日,通

过沙区政府官网、沙区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外部董事选聘通

知,在全沙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应

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能够坚定不移的维

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守和

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

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

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

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

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

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

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

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人选来源

(一)报名参加外部董事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监管企业中退休或到龄免职未退休的领导人员或经营管

理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中央企业驻疆单位(含金融企业)离退休的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

3.鸟鲁木齐市及各区县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曾分管或从事

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4.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5.中介机构中的行业领军人才。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近三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

5.存在其他不良反映或举报情形,经核查属实且影响聘任的。

(三)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1.本人曾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2年内曾在拟

任职企业或者所属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者所属

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拟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4.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近2年内与

拟任职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投资关系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拟任职企业及其投

资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票)的。

6.其他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外部董

事独立性、公正性、与拟任职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利

益关联的情形,以及其他经区财政局(国资办)认定可能影响外

部董事公正履职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由区财政局(国资办)

最终解释并决定是否回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沙依巴克区财政局(国资办)成立以魏娇同志为组长、董衍同志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国资办)干部为组员的外部董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国资科,负责本次国资建立外部董事库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选聘程序及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0月11日-10月15日,通

过沙区政府官网、沙区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外部董事选聘通

知,在全沙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

公室提交选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均提交),逾期将不受理(选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外部董事选聘工作,区财政局(国资办)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

个人泄露。

(三)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2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同时征求应聘人员任职所在单位、行业协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和廉洁从业意见;不具备征求意见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背景调查。

(四)提出拟聘人选聘用建议。2025年10月21日-10月22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人事相宜、人岗匹配原则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区财政局(国资办)研究审议,出具聘用建议。

(五)聘任前公示。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由区财政局(国资办)将拟聘任外部董事在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同时,拟聘任的外部董事人选应当就本人与区财政局(国资办)和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事宜,向区财政局(国资办)和任职企业进行书面承诺。

(六)依法依规聘任。任职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外部

董事签订保密协议。

(七)聘期。外部董事每个聘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能够坚定不移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

太0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人选来源

(一)报名参加外部董事选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监管企业中退休或到龄免职未退休的领导人员或经营管

理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中央企业驻疆单位(含金融企业)离退休的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

3.鸟鲁木齐市及各区县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曾分管或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4.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5.中介机构中的行业领军人才。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近三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其他不良反映或举报情形,经核查属实且影响聘任的。

(三)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1.本人曾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2年内曾在拟

任职企业或者所属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者所属二级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拟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4.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近2年内与拟任职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投资关系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拟任职企业及其投资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票)的。

6.其他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外部董事独立性、公正性、与拟任职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情形,以及其他经区财政局(国资办)认定可能影响外部董事公正履职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由区财政局(国资办)最终解释并决定是否回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沙依巴克区财政局(国资办)成立以魏娇同志为组长、董衍同志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国资办)干部为组员的外部董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国资科,负责本次国资建立外部董事库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选聘程序及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0月11日-10月15日,通过沙区政府官网、沙区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外部董事选聘通知,在全沙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

公室提交选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均提交),逾期将不受理(选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外部董事选聘工作,区财政局(国资办)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泄露。

(三)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2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同时征求应聘人员任职所在单位、行业协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和廉洁从业意见;不具备征求意见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四)提出拟聘人选聘用建议。2025年10月21日-10月22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人事相宜、人岗匹配原则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区财政局(国资办)研究审议,出具聘用建议。

(五)聘任前公示。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由区财政局(国资办)将拟聘任外部董事在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同时,拟聘任的外部董事人选应当就本人与区财政局(国资办)和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事宜,向区财政局(国资办)和任职企业进行书面承诺。

(六)依法依规聘任。任职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外部董事签订保密协议。

(七)聘期。外部董事每个聘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要续聘的,聘期届满前3个月,区财政局(国资办)应组织对续聘外部董事的履职评价,未通过评价者不得续聘。续聘需重新履

行聘任手续,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不得超过2家。

六、其他要求

(一)选聘工作要认真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二)参加选聘人员要正确对待本次选聘工作,严禁拉票贿选,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和外部董事报名表

(需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投递至邮箱:690755309@qq.com。

(三)全体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对选聘人员进行测评和评价,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外部董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6139852,通讯地址: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01号19楼1917室,邮政编码:830099。


关键字:沙依巴克区招聘,新疆事业编招聘,新疆国资办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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