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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国策政策热点汇总:“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规定性,表明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意志。

  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内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专门的系统的论述。我们党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从探索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概括了苏联革命和建设的五条基本经验,并认为“从基本原理上说来,十月革命的道路却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强调“只有善于根据自己的民族特点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各国无产阶级的事业才能得到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特色集中起来,就是始终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这就包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包括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如果丢掉了这些,那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

  近些年来,国内外有些舆论提出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疑问,有人说是“资本社会主义”,还有人干脆说是“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其要害就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我们看准了、认定了,必须坚定不移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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