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算比例
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作人员: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的,按88%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40%计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以职务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40%计算)之和;机关工人以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