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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的工资是多少



  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是指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人员。1985年以来,由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同一种工资制度,只是起点工资不同,因此,在工资上采取了“设两根杆,只能选、不能串”的工资政策。即: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应分别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套改工资,套改后,可选择执行较高的职务工资,同时,建立未选择职务的档案工资。

  比如,某科研处处长,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选择执行了行政职务的工资,同时按照有关政策,建立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档案工资。1995年,该同志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由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档案工资进入副高级职务工资。在行政职务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选择执行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资、行政工资又作为档案工资。

  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由于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强调的是岗位和岗位职责,因此,“双肩挑”人员在工资改革时只能选择一次,之后不再变更。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需按管理权限审批。“双肩挑”人员先要明确主要任职岗位,再分别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工资,套改后选择的岗位工资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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