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144人|2026四川师范大学助学助管员招用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6月1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四川师范大学招用助学助管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名额
四川师范大学招用助学助管员岗位144个。助学助管员岗位主要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协助性工作;或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实验实训、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2026届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用原则
1.毕业生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最终以实际招用岗位为准予以招用,学校可根据招用情况进行调剂。
2.优先招用本校重点群体毕业生。
3.本次招用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
四、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用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招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icnu.edu.cn/),进入“人才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线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证明等),每个报名人员在本次招用中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上传学生证,学信网最高学历学籍证明1份。
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面试,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各用人学院根据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招用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用条件,取消其招用资格。报名人员应在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查。
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最高学历学籍证明1份。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招用岗位采用面试方式,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由岗位所在学院组织开展。
2.面试程序。各用人学院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按不超过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26年6月10日截止。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成绩由各用人学院在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含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政审
1.体检人员确定规则。根据招用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及标准。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四川省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入职体检。
3.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政审。各用人学院须按要求对拟招用人员进行政审。
(四)公示招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四川师范大学各用人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四川师范大学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期合同。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可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公示结束后因拟招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用名额空缺,可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服务期限及退出机制
(一)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退出机制
1.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
六、管理与考核
学校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期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
学校各用人学院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招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学校各用人学院明确岗位职责任务,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职员工给予日常指导,帮助提升其能力素质。
七、其他事项
1.招用的助学助管员的户口、档案自行解决挂靠问题,可保留在学校驻地档案管理部门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龙泉驿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2.招用的助学助管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关注“川师人”,注册校友信息,开通进校园、进食堂、进图书馆的权限。
3.招用的助学助管员的党团组织关系挂靠学校各二级学院所在教工党团支部,参加该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其他群团活动。
4.招用的助学助管员在学校的工作经历,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人事处:
周老师(028-84768068)
熊老师(028-84761200)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
宋老师(028-84768877)
(三)监督电话:
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28-84761400)
官网信息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https://rsc.sicnu.edu.cn/p/68/?StId=st_app_news_i_x63915863067294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