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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嘉峪关市事业单位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4月17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为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做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才聚雄关·筑梦未来”引才活动,为全市各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0名(含教育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本硕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就读院校须为2024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院校,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为应届生的,须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本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

(九)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引进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对各类项目人员、聘用人员,以及曾在本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以自行离职、辞职、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市,再次引进的,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享受住房保障、购房补助、生活补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1.信息查询

引进岗位、引进计划、引进条件等详见《嘉峪关市2025年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岗位简表》通过“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报名人员对《岗位简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市委组织部和《岗位简表》中引进岗位对应的联系人联系。

2.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4月17日8:30至4月28日18:00期间登录http://baoming.amesoft.cn/s/jygrc2025网站(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网址),进入“嘉峪关市2025年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登录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上传资料时,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按岗位要求单张、逐个、正位上传至报名系统(不超过9个文件)。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就业推荐证明、学信网学籍证明、成绩单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在职人员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硕士研究生须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引进单位于2025年4月17日8:30至4月30日18:00期间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相应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及时登录“嘉峪关市2025年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4月29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或于4月30日12:00前补充完善信息。4月29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4月30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补充完善信息,报名不成功。

(二)面试考核

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增加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面试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开展,市委党校教师岗位还需进行试讲、市美术馆专业技术岗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增加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且进入面试的考生,最终按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拟引进人数,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考官评分总和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引进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引进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在相关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二)职称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评定副高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评定中级职称的,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后直接聘用。

(三)生活补助。引进的正高级专家、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总额为3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生活补助。

(四)购房补助。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在嘉峪关市购买首套住房的,按正高级专家18万元、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单笔贷款额度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80万元的贷款额度。

(五)人才公寓。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免租“拎包入住”由市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正高级专家、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免租入住期限为8年,“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免租入住期限为6年,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免租入住期限为4年。

(六)租房补助。在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无法满足需求时,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正高级专家2500元/月、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2000元/月、“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

(七)继续教育。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工作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按学费总额的70%予以补助。

(八)项目扶持。引进人才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科技项目优先予以支持,申报成功后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拥有重大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来本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转化资金扶持。

(九)家属子女安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亲属落户随迁随落;配偶工作安置采取“对口对应”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妥善安排;父母在本市落户定居的,按照《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享受家庭保洁、生活护理、爱心午餐等居家养老服务。

(十)其他优惠政策。其他优惠政策及实施细节,按《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面试考核(含综合能力测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自觉遵守相关要求,随时关注“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消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视为本人放弃资格。

(二)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资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在下一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无人报名或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在嘉峪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有辞职、调离本市等意愿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办理解聘手续。

(五)报名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市纪委监委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可电话咨询市委组织部,并将简历发送至jygrcgzk@163.com。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嘉峪关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7—6328706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市教育局:0937—6225900


关键字:嘉峪关事业编招聘,人才引进招聘,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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