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国情常识: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
长江是世界第三大河,亚洲第一大河。长江发源于“世界屋脊”,全长约6300千米,比黄河(5464千米)长800余千米。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涉及沿江9省市(青、藏除外)的43个地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的21%,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哪个朝代,无论是从开发角度还是从防患角度,都不能不重视长江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把长江流域的水患整治和开发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大事来研究和解决。
1957年和1968年,武汉、南京长江大桥先后建成通车,昔日天堑变通途。
1970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兴建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1989年1月,工程全部建成。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长江三角洲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98年6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国南方特别是长江流域及北方的嫩江、松花江流域出现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灾。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团结奋战,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的全面胜利。
这几件大事,凸现了长江开发、保护、防患的基本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但也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纲要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大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や建全万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发体制机、保障措施等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
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是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任务,具体包括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新型城镇化,构建东西双向、海陆统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