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12人|2026广西玉林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4月27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6.现为广西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7.其他不宜从事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
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玉林市检察机关2026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及户籍、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4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详见《玉林市检察机关2026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玉林市检察机关2026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与本人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报考单位(报考单位邮箱地址详见招聘计划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市检察院政治部进行复审。且须在报考人员报名材料提交之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均应答复。报考人员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咨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对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政治理论、检察工作基本知识、法律常识、常用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广西玉林市农业学校,具体事项将于2026年5月8日前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yulin.jcy.gov.cn)、微信公众号“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8:00至5月13日18:00,地点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其它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为2026年6月6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广西玉林市农业学校,具体事项将于2026年5月29日前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考生需提交本人、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院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已参加工作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结束后、下一次全市统一招聘方案印发之日前,各用人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有空缺需补充的,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从报考本单位职位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序补聘,如本单位设多个职位的,先从报考对应职位的考生中按序补聘;对应职位若无可选人选的,从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聘。本院职位无可选人选的,可从报考本市其它检察院职位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五、其它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yulin.jcy.gov.cn)、微信公众号“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官方来源:
https://yl.gxrc.com/Article/info/669431e4-b200-4b14-884c-6957b137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