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16人|2026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4月20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因工作需要,道里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到2008年4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文身,不合格。
(六)应掌握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道里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道里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下载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文中《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填写后,通过扫描推送文中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扫描上传《报名登记表》,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4月22日15时。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相关业务技能测试及笔试、面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加试速录技能测试,辅警加试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参加业务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具体要求:
(一)业务技能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增设)。采取录音听打形式,时长5分钟。原则上01岗书记员考生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应达到120字/分钟,02岗书记员考生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应达到70字/分钟。若速录技能测试通过人数不足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可视情况按打字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辅警岗位增设)。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跑14″以内;纵跳摸高,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及以上。所有测评项目均达到体能测评标准的人员取得进入笔试的资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道里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各岗位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道里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及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三)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道里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二)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陪护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九、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道里区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总成绩,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道里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84864572)。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请考生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等工作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附件2),并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纸质版。
本公告由道里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官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O0hbZBziJ16eiSLc7Yp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