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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总结:行政处罚法

  (一)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其特征是:

  1. 实施行政处罚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2. 行政处罚由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

  3. 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承担的一种制裁性的行政法律后果;

  4. 被处罚的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二)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行政处罚立法及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行动准则。根据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处罚法定原则;

  2. 公正、公开原则;

  3.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 一事不再罚原则;

  5.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6. 裁决和执行相分离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种类:

  1. 警告

  警告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警戒,是具有教育与制裁双重性质的不涉及当事人财产权益的轻微处罚形式。

  2. 罚款

  罚款是指剥夺违法行为人既有的合法财产权益的经济制裁方式。

  3. 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指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实施的,暂时终止其经营活动的处罚。

  4.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这是针对持有某种行政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所给予的暂扣或者吊销其从事某种活动所必需的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处罚的目的在于取消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和剥夺、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这是对从事生产、保管、加工、运输、销售违禁物品,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性违法行为的人所实施的,将其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收入、物品收归国有的行政处罚方式。

  6. 行政拘留

  这是公安行政机关对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必须由法律规定,且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7. 其他

  从学理上看,行政处罚还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申诫罚或声誉罚,主要指警告;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自由罚或人身罚,主要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也应属于这一类。

  【真题链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属于(  )

  A. 命令性规范   B. 禁止性规范

  C. 授权性规范   D. 义务性规范

  【解析】C。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予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述,因此C项正确。

  (四) 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指创立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权力,这与行政处罚的实施权不同,后者只是具体落实业已创立的行政处罚规范的权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至13条的规定,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规范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__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3.__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4.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只能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设定罚款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除以上4种规范性文件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关键字: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法知识,公共基础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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