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考点100条
考点一法的遵守
造用和法的遵守。
法的遵守即守法,是指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武装力量和国家机关都以法律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活动。
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全体公民。
守法的范围既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抽象规范性文件,也包括法院判决书、行政机关执法意见书、法律关系主体间签订的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法律文书。
守法的内容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考点二法的执行
法的执行,又称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权、履行法定责任,执行法律的活动。
法的执行具有以下特点:法律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法律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法律执法活动具有单方意志性,法律执法程序具有效率性。
考点三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又称为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司法的特征:权力的专属性、严格的程序性、启动的被动性、运作的中立性、裁判的权威性、裁判的终局性。
司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为民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