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法律考点总结: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1)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3)仲裁: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仲裁决定,或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