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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考前突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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