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资料:从十二大到十九大党章都做了哪些修改
十二大党章是现行党章的蓝本。十二大党章在十一大党章的基础上做出了许多根本意义上的修改,清除了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出规定。
十四大党章鲜明地肯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写了党的基本路线,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设置和工作任务的条文。
十五大党章最鲜明的特点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党章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系统表述。还明确了吸纳“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十七大党章首次写入了科学发展观,同时还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人党章。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十八大党章正式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生态文明建设也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九大党章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一道写入党章,明确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同时,根据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党章做出相应修改。党章体现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管党治党总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