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事业单位信函格式的标准与规范要求有哪些
"信函格式"是公文格式中区别于"文件格式"的一种。按照规定在行文时应注意选择使用与行文方向一致、与公文内容相符的文种。这种格式的具体标准与安排规则是:
一、发文机关标志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大小自定。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发文机关名称之后不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居中排布。与通用公文格式相比,发文机关标志往上移了42mm。
二、发文机关标志下4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mm,居中排布。
三、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四,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三号汉字高度的7/8。
五,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两行。
六、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 7/8。
七、首页不显示页码,从第2页起开始标注页码。
八、与一般公文格式相比,信函格式公文版记中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只有抄送机关,抄送机关上下不加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