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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抄送机关常识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可以是上级、下级
及不相隶属机关。在排列顺序上一般按机关性质和隶属关系确定,依照先上级、再平级、后下级的次序。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送二字后加全角目号和抄送机关名称机关可号开,回行时与旨号后的抄送机关名称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把主送想关移版已ネ外方法同抄法机关有主
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秒送机之上ー行之不加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