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类别设置有何规定
1.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道应增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 需要。
3.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事业和提高服务水平的需要。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作和维护、后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根据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服务的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和支持职责的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 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作、服务保障等职责的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 以上。
(4)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以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